星期四

台南市山上國民小學推動「臺灣母語日」暨母語教學實施計畫
壹、依據:
一、教育部95.6.21台語字第0950087762B號令發布之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推動臺灣母語日活動實施要點」。
二、教育部公布之「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語文學習領域綱要」。
三、台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推動「台灣母語日」活動實施計畫。
四、本校台灣母語教學委員會會議議決。
貳、目的:
一、推動臺灣母語日落實學校之課程目標及精神,鼓勵學生學習、運用各種臺灣母語,增進各族群間之瞭解、尊重、包容及欣賞,奠立臺灣母語於相關領域課程中之基礎,推展並營造臺灣母語之優質環境。
二、 藉由每週一日之台灣母語日活動,活用各級學校現有教育資源適量融入學校生活中,深化九年一貫課程鄉土語言教學的學習內涵,將母語適時、並逐步融入各科教學之中,擴大母語使用空間。
三、學校依據課程綱要,整合規劃學生鄉土語言課程聽、說、讀、寫能力,並融合九年一貫各領域課程,落實以臺灣為主體之本土化教學,讓學生能在學校母語日活動中做深度學習,深刻感受鄉土語言之美,進而建立愛護鄉土、關懷社會與自然之人本情懷。
四、透過母語日活動,讓學生於生活化的過程中,增進對本土語言、歷史、地理、自然及藝術的認知,進而加以傳承、創新,期許日後成為延續文化香火之新動力。
參、組織:
成立本校台灣母語日推行委員會,其成員如次:校長、教務主任、學務主任、總務主任、教學組長、學年主任、鄉土語言授課老師、家長會長。
肆、實施方式:
一、成立「台灣母語日」推動小組,負責擬訂實施計劃及執行等相關事宜,並選擇星期三上課日為學校「台灣母語日」,聘請支援老師協助辦理。
二、實施當日結合學校特色,鄉土語文,規劃活動主題。活動內容以生活化、趣味化、統整化為原則。
三、台灣母語日當天之廣播、下課時間之對話,鼓勵學生以母語應對為原則。晨光、用餐、打掃、放學等時間播放母語歌謠作品,供全校師生聆賞。
四、運用鄉土語言課加強母語練習,並請社區家長配合多與學生使用母語交談。
五、台灣母語日於教師教學、親師生溝通、同儕互動時,儘可能使用當地多數居民所屬之台灣母語,並兼顧地區少數族群較常使用之日常語言。
六、學校行政人員、教師以身作則,於適當時機使用母語作為公共語言,在校園中充分使用,成為學生表率。
七、張貼每週之俗諺美句於校園公告欄,藉由有趣的諺語,提昇母語學習的趣味性。
伍、實施對象:本校國小部與幼兒園全體師生。
陸、預期成效:藉由母語日的推廣,讓學生體認母語之美,並鼓勵孩子多說、多聽,逐漸引導孩子主動說母語。
柒、本計畫呈校長核可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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